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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昭化区X174虎跳镇-青牛镇公路(虎跳大桥至青牛场镇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时间:2023-10-22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昭化区X174虎跳镇-青牛镇公路(虎跳大桥至青牛场镇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函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昭化区X174虎跳镇-青牛镇公路(虎跳大桥至青牛场镇段)改建工程建设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初审意见的报告》(广自然资〔2023〕27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昭化区X174虎跳镇-青牛镇公路(虎跳大桥至青牛场镇段)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202-510811-18-01-809142)已列入广元市昭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元市昭化区综合交通运输“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昭府发〔2022〕9 号)中昭化区“十四五”公路建设项目清单。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二、该项目用地应控制在21.1860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20.6782公顷,耕地6.5882公顷,涉及永久基本农田0.1352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二〇二六年十月十日。

  2023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李雪蕊
原文链接:http://dnr.sc.gov.cn/scdnr/scjsydys/2023/10/20/c10239a486fb468f9d6ce8ca1aeb00a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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