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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健全自然资源管理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时间:2022-04-14

来源:贵州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近年来,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认真履行“两统一”职责,从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等方面着手,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力争在自然资源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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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推进生态修复和生态示范创建体系建设方面,推进重要流域、重点河湖、重要生态功能区以及矿产资源集中开发区生态修复。开展黔中城镇生态修复和国土整治。实施赤水河、乌江等重要流域水源涵养工程。组织开展武陵山等区域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逐步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生态恢复。因地制宜采取封山育林、人工造林、草地建设、森林抚育等措施,加强岩溶地区林草植被的保护与恢复,提高林草植被覆盖度与生态质量,促进岩溶地区生态系统修复。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推行“资源+生态修复”,因地制宜开展黔石保护与开发,有序推进矿区土地修复后综合利用。

  在健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和标准规范方面,分阶段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省域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对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国有林场等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确权登记时序根据自然保护地优化调整情况动态调整。在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基础上,适时启动非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最终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加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管理,省、市、县三级分别建立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数据库,统一纳入全省不动产登记信息云平台,形成权籍“一张图”管理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成果。

  在清晰界定各类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方面,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第二批试点,按国家部署逐步扩大清查范围,摸清资产经济价值底数。建立全省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对国土空间实施统一管控,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推动矿产资源高端化利用,按照国家部署完成贵州省绿色矿山创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