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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海景房有序开发销售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4035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5-01

来源:

作者:

  韩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海景房有序开发销售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对规范海景房开发销售,加强我省海岸线保护开发具有重要借鉴意义。现根据我厅职能,就涉及国土空间规划方面的问题答复如下:

  滨海地段属珍贵稀缺、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要高度珍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思想,坚持陆海统筹、保护优先、节约利用的原则,优化我省海岸线保护开发格局。

  一是指导沿海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强化海岸线分类管控。科学管控海洋空间资源,加强岸线分类管控,将岸线资源分为严格保护、限制开发和优化利用三个类别,加强自然岸线保护,强化分类用途管制,落实建筑退缩线制度。严格管控围填海活动,严格限制存量围填海用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

  二是指导沿海市县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城市发展需求,优化各类建设用地布局。科学预测城镇人口,合理确定居住用地总规模,根据人口分布导向,调整优化居住用地布局。针对部分海景房配套设施不完善问题,规划要合理安排商业服务业、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用地,补齐设施短板,改善提升居民生活品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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