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5-01
来源:
作者:
津规资源准函〔2022〕33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
《东丽区人民政府关于申报东丽区2022年第二批土地征收的函》(东丽政函〔2022〕1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同意征收万新街道增兴窑村和万新街道集体土地3.60314公顷,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和劳动力。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以上批准用地,用于商服用地建设,请根据批准的用途实施供地,供地时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请按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并及时将供地有关情况按规定报备。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11日
(建议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东丽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