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30
来源: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达州市委、市政府及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要求,渠县自然资源局切实履行矿山生态修复监督管理职责,扎实开展历史遗留矿山、在建和生产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整治攻坚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渠县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该项工作。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自然资源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两个工作专班负责外业现场调查。
二是全面排查,分类处置。工作专班对全县28个在建和生产矿山、11个历史遗留矿山进行了全覆盖排查,重点矿山企业由作业单位进行无人机拍摄。排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程序是否规范、生态修复措施是否实施到位、管护责任是否落实等情况,排查在建和生产矿山“二合一方案”是否按规定编制、是否按照“二合一方案”开展修复工作、是否设立基金账户、是否足额计提基金等情况,同时建立问题台账,分类处置。通过全覆盖排查,掌握了各矿山企业生态修复现状,为后期生态修复工作开展和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渠县自然资源局将以此次排查攻坚行动为契机,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高标准、严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定期开展巡排查工作,主动发现和解决矿山生态修复突出问题,坚定不移把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抓紧抓实,使渠县的山更绿、水更清、天更蓝。
责任编辑: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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