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06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坚持把自然资源执法作为履行“两统一”职责的重要抓手,围绕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执法能力、强化督察监督持续用力,切实发挥自然资源执法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守护自然资源安全底线的护航作用。
完善工作机制。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社会治理专题调研,推动减少执法层级、整合执法资源、避免重复执法。目前,各旗市区已基本实现以“委托执法”方式委托职能相近的执法部门履行自然资源领域执法职能,建立起市、旗县、乡镇“三级”自然资源执法体系。
提升执法能力。组织全市范围内的旗县自然资源部门、乡镇综合执法部门300余名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围绕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应用、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程序、行政处罚执法要点等内容进行讲解,推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落到实处。
强化督察监督。切实履行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督察职责,今年以来,累计下发提醒函及督办函30余件次,推动解决200余个违法占地问题。同时,聚焦落实重点违法用地问题整改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集中研判解决难点堵点问题,同步强化政策保障和业务指导,对旗市区上报的销号事项当日审核、当日呈报自治区审核销号、当日反馈意见,切实提升整改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