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1-0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10月30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开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实地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17家矿山和上一年度检查存在问题的3家矿山开展“回头看”。
通过实地核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与备案、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落实、年度治理计划编制与公开、矿山复垦修复实施及上年度整改完成情况等,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处理意见,明确措施和期限,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按期整改到位,实现问题“清零”。
下一步,兴安盟自然资源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落实矿山企业“边开采、边治理”责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为抓手,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监管体系,全方位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