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作者:佚名
为加快推进乌兰察布市兴和县矿山地质环境工作水平,落实矿山整治有关要求,切实提升矿山企业环境治理能力,10月8日-11日,乌兰察布市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全面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研指导工作,重点对兴和县如杰矿业、思云矿区、学冬矿区、福达矿区等一线生产区、开采区、渣场区进行调研指导。
针对此次排查中发现的部分矿山存在采矿证过期、旧证新办、边坡治理、周边草地未恢复等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与矿山企业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督促矿山企业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对矿山管理过程中易发生环境风险的问题进行现场指导,要求各矿山企业应根据“一矿一策”相关要求,查找所有地质环境历史欠账问题,对“整改工作方案”不打折扣、不降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治理任务。
下一步,兴和县自然资源局将强化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持续加大巡查督导力度,督促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加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高标准完成治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