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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上给予高新区支持的建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代表第2021038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5-01

来源:

作者:

  张照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上给予高新区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结合我厅职能,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高新区是集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区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促进作用。我厅将指导聊城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精心编制好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规划中科学确定产业发展空间布局,为高新区发展预留合理空间。在规划编制工作中,应当依据城市建成区范围和产业发展方向、发展潜力,明确城市空间发展方向,合理确定城区扩展范围、功能布局和用地规模。聊城市在编制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对许营镇是否需要纳入聊城高新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及鲁西化工产业园区项目二期建设用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科学论证、统筹安排,对园区发展空间进行科学布局,合理确定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二、关于优化永久基本农田布局

  关于鲁西化工产业园区项目二期拟用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问题,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可以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但不能将集中连片的永久基本农田调出。目前国家尚未下达我省新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需待国家保护任务下达后,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布局优化,规划批复后方可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我厅将积极做好聊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审查、报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服务,促进规划科学编制,尽快批复实施。

  三、关于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我省实行“县域内自行平衡为主、市域内调剂为辅、省域内适度统筹为补充”的耕地占补平衡机制。在市域内确实难以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可通过易地交易的方式,解决补充耕地指标不足问题。

  四、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

  2020年国家改革计划指标管理模式,不再下达新增土地计划指标,各地按照消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数量核定新增计划指标,经与自然资源部沟通,2021年依旧采取该核补方式。对高新区列入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用地,省级指标予以统筹保障,纳入省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的项目,可争取国家配置指标。同时,我厅将指导聊城市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核定的新增指标优先支持高新区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积极做好与聊城市的沟通对接,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项目用地审批等方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支持!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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